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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统战工作协调机制

——访上海市委副书记孟建柱
2000-12-26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雨福 我有话说

记者:实行改革开放,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,使得民主党派工作、民族宗教工作、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等等各个领域,都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。在新的形势下,有些部门之间,职责和权力交叉,又互不统属,影响了工作的开展,上海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?

孟建柱:1996年6月,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同志在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:“上海的统战工作,不论是属于党委部门的,还是属于政府部门的,以及社会团体的;不论是属于市里的,还是属于区县的,都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,明确职责和分工,加强各方面、各层次的协作,形成整体工作合力,树立整体形象。”这就对健全由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的机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。我们提出健全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原则是,怎么有利于上海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就怎么做,怎么有利于加强党的统一领导、有利于调动党政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整体合力的,就怎么做。市委统战部协助市委切实加强对全市民族、宗教、侨务工作的牵头、指导和协调;协助市委履行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协调关系、安排干部人事的基本职能。

记者:上海是个大市,人口多,层次多,情况复杂,仅靠在市这一层强调统战工作的协调机制,显然难以形成合力。你们在这方面有什么作法?

孟建柱:我们同时考虑了区县这个层次的安排。市委统战部在市委领导下督促、检查、指导、帮助区、县统战部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。

在具体做法上,与市统战部有所区别,主要是三条:一是实行“一个机构、几块牌子”的模式。“一个机构”即区、县设统战部,民族、宗教、侨务、对台工作部门成为区、县统战部的内设机构,达到了精干、统一、高效的目的。“几块牌子”即保留原政府部门的图章和牌子,对外保持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地位。二是坚持“四个不变”。即政府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变,干部原来的职级不变,经费来源渠道不变,区县政府有一位领导协助分管统战工作的要求不变。三是合署办公。全市19个区、县、统战部与民族、宗教、侨务、对台工作部门,已经基本合署办公,保证了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行。

记者:听您介绍,健全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实际上是一项很大也很不易的工程。其效果到底如何呢?

孟建柱:1996年全面健全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后,全市统战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对市委负责,统一规划,全面部署,整体推进,基本上形成了合力。这主要体现在:一是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、考察、使用,计划更加全面,工作更加协调。二是重大统战活动的组织安排,更加统筹协调,层次高、影响大。三是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了总体规划和综合协调,分散重复的局面有了明显改变。我们还有一个比较特别的措施:特别选调市委常委黄跃金同志任市委统战部部长,这一组织措施,也是意在强调统战工作的地位重要。

记者:刚刚闭幕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强调,在新形势下要牢记大团结、大联合的主题,团结一切力量投身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去。上海下一阶段有什么打算?

孟建柱:这是一个大题目,也是一个振奋人心、令人鼓舞的题目。在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总书记、李瑞环同志等中央领导再三强调,新世纪的统战工作必须有效地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,始终保持工作的生机与活力,这是统战工作本身的需要,更是完成我们新世纪民族复兴大业的需要。我们打算在认真学习、深入领会这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,以进一步完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为突破口,进一步调动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,投身于上海新世纪腾飞的宏伟事业中来。目前初步的设想是:主要从抓制度建设入手,在规范管理程序、完善管理规则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,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,保证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规范运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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